青岛质监抽查:1批次食用油脂制品不合格 |
2013-1-16 |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正确履行质监部门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保证食品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督检验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青岛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食用油脂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1家企业的1批食用油脂制品。依据Q/KFI 0001S-2012/371998S-2012《植脂奶油》,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标签、苯甲酸、山梨酸、铜(以Cu计)、打发倍数、脂肪、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反式脂肪酸等17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产品标签不合格,已按有关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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