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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 问题产品大秀场
2012-3-16
     摘要: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惠州市及各县(区)工商、消委会联合质监、房管、物价等25个职能部门在全市设立15个咨询点,现场受理市民的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    (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昨日的活动现场,消费者咨询如何鉴别真假洋酒。   南都讯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惠州市及各县(区)工商、消委会联合质监、房管、物价等25个职能部门在全市设立15个咨询点,现场受理市民的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其中,设在市区下埔滨江公园广场的主会场有3000多人次咨询,市民咨询投诉的问题集中在家电维修、食品安全和房产方面。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奕威及多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现场活动。   陈奕威谈“成败的关键”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昨日,活动现场规模超过以往,工商、质监、公安等10余职能部门以及运营商等企业在广场上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活动中,惠州市工商、卫生监督、物价等部门负责人登台亮相,现场接受市民提问,市民咨询投诉的问题集中在家电维修、食品安全和房产方面。   “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参与的力度,是我们成败的关键。”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奕威昨日表示,惠州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三打两建”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实现“抓三打,创平安,促发展”的目标。他说,要加大建设力度,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消委会力求改变“出气日”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在位于市区下埔滨江公园的主会场看到,前往咨询投诉的消费者络绎不绝,其中不少人还带着相关投诉产品,如断底的皮鞋、失灵的手机,甚至破损的轮胎等。现场工作人员接待市民咨询、投诉后,均耐心作答或详细记录下来,承诺转给相关部门处理。   各职能部门摊位前均摆放了各种宣传小册子,有些还放上了真假样品对比介绍。工作人员除了向市民发放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鉴别产品真假知识等宣传资料外,还受理市民的咨询与投诉。   惠州市消委会负责人称,本次活动改变以往街头摆摊设点、集中受理投诉的方式,精心组织起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等进行现场咨询和各项宣传活动,力求将“3·15”从“投诉日”、“出气日”变为获得大量有关科学消费信息和知识的咨询日,疑难与投诉得到切实解决的服务日。   案例分析   1   26户业主遭“一房多卖”   “我们7年前掏钱购买房子,到现在办不了房产证,房子住不进去,钱也一直要不回来!”昨日上午,市民谭女士等人到现场投诉称,她于2005年花56万在河南岸邮电局附近的“都市丽景”楼盘买了两套商品房,后来发现自己与在该楼盘买房的25户人家遭遇“一房多卖”,业主们多次向市房管、公安和消委会等部门反映此事,但一直得不到解决。   惠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袁贵平表示,经调查,“都市丽景”楼盘确实存在“一房多卖”问题,目前由市住建局在牵头处理,业主报案后警方也曾介入,开发商已被拘留。(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消费提醒:袁贵平提醒,消费者购房前一定要看开发商的“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此外,在购买房屋时,要与开发商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在出现问题后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保障自身权益。   2   三包有效期内却被乱收费   “就更换了这么个小零件,我被所谓的售后服务人员先后收取了三次费用!”昨日上午,家住麦地南湖社区的骆姨到现场投诉称,她家去年购买的煤气炉前段时间打不着火,便打电话请厂家售后服务人员上门维修,竟然先后被收取上门费、维修费、零件费各30元,“后来我实在气不过,将换下来的‘二极管’拿给一个熟悉的师傅用万能表检测,发现质量根本没问题,而这种零件在市场上仅卖2块钱”。惠城区消委会秘书长朱福祖受理了骆姨的投诉,称将尽快调查处理此事。   消费提醒:朱福祖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家电维修时要注意,在三包有效期内维修家电时要到定点维修点进行维修,消费者购买的家电都有定点的售后维修点的清单,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一定要及时通知厂家定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同时注意,维修人员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上门费、检查费、修理费、配件费等应拒绝。   3   手机修多次商家“打太极”   市民胡先生投诉称,他在市区一数码专卖店购买了一部手机,用了不到3个月就信号接收不灵,接着又出现触摸屏失灵等问题。胡先生多次将手机送修,检测后都说没问题,可手机故障仍在。胡先生携带了多张故障单到现场,但没有一张写明故障原因。   消费提醒:惠城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保修期内修理超过3次的商品,商家需负责退货或更换新品,但有部分商家每次给消费者提供修理时都不填故障单,这样消费者就提供不出“超过3次”的维修记录。因此每次商品出现故障送修时,消费者都应要求店方写明故障原因。   4   品牌食用油结块疑是假货   在活动现场,有位老伯提着一桶只剩一些油块的食用油前来咨询,称自己去年9月在供销市场一个商店花60元买了一桶金龙鱼食用油,食用过程中发现桶里的油出现成块的现象,怀疑是假冒伪劣商品。   经工作人员查看,油桶上没有生产日期,瓶嘴红色字迹上用手搽拭会出现掉色现象,初步确立为涉嫌假冒伪劣商品。但是由于老伯在怀疑该桶油是假冒伪劣商品到投诉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落差,也不能准确说出该商店的具体位置和提供购买凭证,这为工商部门的取证工作带来困难。(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向老伯承诺,一定会对供销市场范围内的金龙油食用油进行全面检查,并会将桶里剩余的油块送检,给老伯一个满意的答复。   消费提醒: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就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主动索取、保管好购买凭证,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切实增强维权意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投诉热点   物管收费如何维权   交费单据好好保留   物业管理费、小区停车费一直以来都是物价部门收到的投诉热点,物业管理费纠纷多因业主当初购房时没有看清具体条款,就与开发商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   市物价局就此提醒购房者,购房时任何需要签字的地方都要看仔细后再签字,防止里面暗藏“炸弹”,因相关协议合同有法律效力,签过后想改很难。至于具体的收费纠纷,业主每回交费应保留相关单据,单据上内容、收费时间及印章应明确,遇到问题时可携带相关单据到物价部门投诉。   怪味花絮   维权现场变身促销会   药品、苹果醋、热水器……昨日上午,博罗县在世纪广场设置“3·15”维权投诉点,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然而维权现场变成了企业宣传舞台,工商部门设置的两个投诉点相比之下很不起眼,一上午仅接到几起投诉。   昨日上午,记者在博罗“3·15”维权投诉现场看到,到处都是商业广告,企业展台淹没了政府职能部门布置的投诉维权点。刚走进现场,五六家企业的宣传人员就将记者团团围住,转眼就塞来十多张各式各样的宣传资料。现场展台有二三十家,企业宣传展台占了多半。   在县工商局设置的两个维权点,截至昨日上午11点半仅受理投诉4起,一起是投诉无证行医,一起是投诉自来水水质,一起是投诉煤气罐过期使用,还有一起是投诉旅游问题。   在现场的市民梁先生认为,“3·15”是消费者维权日,过多企业在维权现场借机做宣传会扰乱现场秩序,希望活动主办方能限制企业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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