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禁散令”未施行 小餐馆已叫苦 |
2012-4-17 |
昆明地区从5月1号起将全面禁止散装食用油进入餐饮业,本地3万家左右的餐馆将告别“散装油时代”。这对于昆明的餐饮业和食用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件具有分水岭意义的大事。毫无疑问,禁令能从源头上杜绝不良油品侵害消费者健康,让餐饮业变得更加阳光和透明。不过,其所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也值得关注:餐馆成本会不会因使用包装油而上涨?本地油企优势会否因市场份额被占进一步削弱?“地沟油”问题能否得到彻底解决?
散装油禁入昆明餐饮业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单就食用油市场来说,去年至今破获的一系列特大地沟油案件足以让国人心惊肉跳。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达200万-300万吨,已经占国内动、植物油年消费总量的十分之一。
地沟油的泛滥,导致消费者对整个餐饮行业产生质疑和不信任。对此,卫生部公开征集“地沟油鉴定方法”,北京、海口、乌鲁木齐、北海、昆明等多个城市明令禁止散装油销售,都力图从源头上将地沟油赶出老百姓的餐桌。
但另一项数据显示,过去几年,全国每年食用油的销售量为3000万吨左右,但七成都是散装油。昆明餐饮禁用地沟油这一举动,对于餐饮业无疑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据了解,云南去年全省食用油销售量为60万吨,其中小包装只占15万吨,其余部分的几乎都是散装油。散装油对比瓶装油成本低一些,每吨成本差距大概在1000元左右。目前由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关系,云南的消费者买油看的还是价格。
“打散”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散装食用油在换装、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污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按照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不管是有资质还是没有资质的散装食用油,都一律不得进入餐馆。除了严令禁用散装食用油,对来源不明、资质不全或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脂,也一律禁止餐馆使用。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涉案金额1万元以下,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案金额1万元以上,可处以2到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建立索证索票、台账、发出公开信、签订承诺书和目标责任,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禁止餐馆使用散装油,杜绝地沟油流入餐饮企业。
中高端餐馆不在乎 小餐馆叫苦连连
那么,散装食用油禁入餐馆之后,是否就会提高餐饮业成本呢?
记者走访了几家小规模饭馆时,几家店主都是叫苦连连。在西园路经营米线店的陈女士告诉记者:“米线本来就是薄利多销的食品,以后买食用油的成本增加了,但米线又不敢涨价,赚的钱肯定要少了,没办法,只有减一点帽子的分量了。”
在近华浦路开盖饭小餐厅的余老板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规范食用油进货渠道是应该的,但不应该搞“只看包装”的一刀切,因为散装油的优势很明显,就是便宜。一旦只能买有包装的食用油,会给自己的小店带来明显的压力。
和小店主的叫苦连天不同,记者走访了正义路和滇池路几家中高端餐厅了解到,禁令对他们并无影响,因为餐厅一直都是使用大品牌的包装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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