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工商局“四项措施”强化流通领域食用油市场监管 |
2012-6-5 |
张家界在线6月5日讯(通讯员 满益群)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食用油市场经营秩序,张家界市工商局突出“重规范、严监管、勤监测、广宣传”四个环节,强化流通环节食用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等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用油市场消费安全。
一、规范为“重”,督促落实食用油经营主体责任。该局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平台优势,建立健全食用油经营户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切实加强对食用油经营主体准入的规范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督促辖区食用油经营户落实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好食用油的进货关,督促食用油经营户建立和落实进货销售台帐,按照规定记录进货情况,仔细检查食用油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尤其是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标签及产地检验报告,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证件真实有效。
二、监管从“严”,加大食用油市场整治力度。该局以粮油批发市场、粮油批发企业、集贸市场、食品商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区、乡(村)镇为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清查,严把食用油进货关、储存关和销售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的食用油上市销售。重点检查食用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油品质量、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依法责令商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非法炼制、销售“地沟油”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严厉打击。
三、抽样宜“勤”,加强食用油产品质量监测。该局将流通环节食用油质量监测纳入全年食品抽样检验计划,同时充分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加大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快速检测频次,做到每月至少20个样品的快速检测,每年至少20批次的样品抽样监测,对快速监测不合格的责令经营户及时下架退市,抽样检测不合格的追查源头,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四、宣传在“广”,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该局结合日常巡查监管,广泛宣传和讲解如何鉴别地沟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强化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经营者拒绝进销“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自觉抵制“地沟油”。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咨询,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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