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摊贩反复使用食用油现象严重 相关部门人员:自律监管应齐头并进 |
2012-7-6 |
近日,有市民来电反映,一些餐饮摊点和流动食品摊贩反复使用食用油现象十分严重,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暗访。
7月3日,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金地商城附近,有两处聚集了许多流动食品摊贩,不少摊贩是卖炸制品的,炸鸡柳、炸臭豆腐……每个小摊儿前都顾客不少。记者在其中一个卖炸鸡柳的小摊儿前看到,锅里的油非常浑浊,有一股怪味儿,但还是有人前来购买,当记者问摊贩多长时间换一次油时,摊主的脸色立即难看起来:“经常换。”记者细问后得知,他们所说的经常换就是往锅里续油。
就此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她表示:“经过多次反复使用的食用油不但色泽偏黑,且有沉淀物,有的还有异味。在高温下反复使用过的食用油各项指标肯定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标准。街头的流动摊贩是市容部门的清理对象,目前对这种反复使用食用油的现象还没有什么好的监管
办法,要真正保证食用油的安全,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靠企业及个人自律。”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几位了解和关心此问题的市民及相关部门人员,他们表示,对于餐饮摊点和流动食品摊贩反复使用食用油现象,许多消费者都知道,但还是有不少人在吃如此加工过的东西,尤其是学生和一些年轻人。食用油多次用来煎炸食物后,过氧化值超标,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肯定会对食用者消化器官、肝、肾等有一定的损害。希望尽快出台针对餐饮单位使用食用油的细致规定并履行监管责任,只有自律与监管齐头并进,才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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