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新闻 创新监管模式 规范散装食用油监管 |
2012-9-26 |
据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获悉,今年来,澧县工商部门积极探索散装食用油监管模式,通过不懈努力,现已摸索出一套“五统一、六机制”监管模式,较好的解决了散装食用油经营自律制度落实难问题,有效防止不合格散装食用油流入市场,并实现了散装食用油全程追溯。
一、传统散装食用油监管方式存在的难点问题
进货环节上,散装食用油从生产厂家出厂后,由于未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为添加或勾兑“地沟油”、其他劣质油提供了极大便利,导致监管部门对散装食用油的来源、品种、数量、质量不能全面掌控,增加了散装食用油市场的监管难度。
运储环节上,市场上有些存贮油罐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取得相应的工业许可证,加上部分经营者自律意识不强,没有专业清罐设备或清罐技术不达标,导致杂质、油垢长期积累污染食用油,或存在勾兑和添加行为等等,使得散装食用油监管出现盲区和死角,致使违法事件发生后,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无法厘清。
在销售环节,散装食用油出厂后除了销往下级经销商外,还销往中小餐馆、工地食堂、小作坊等,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等多个环节,这一特性决定了散装食用油市场仅靠一个职能部门是无法有效监管的,为监管留下了“真空地带”。
二、“五统一、六机制”监管模式的基本内容
一是统一监管公示栏。将散装食用油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及相关监管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统一经营主体责任承诺书。明确经营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的惩戒办法,增强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三是统一油品标识标签。制作了统一的油品标识标签,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四是统一进销货台账。制作了统一、清晰的进销货台账,确保购进、销出的油品归零对接。五是统一规范监管流程。要求基层巡查人员在监管巡查中重点落实六项机制。
六项监管机制是备案报告查验制,要求经销商必须在工商机关予以备案,并由工商执法人员与经营者双方现场签盖查验章,封样送检;“一票通”监管对接制,将工商部门的“一票通”作为多个环节监管散装食用油的唯一合法票据,以便准确掌握散装食用油的进货渠道和销售方向;巡查等级评定制,制定散装食用油监管“五步巡查表”,将散装食用油经营户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增加不良等级主体的巡查频次和巡查事项,促使其诚信经营;进销台账定期归零制,每月定期查验经营主体的进销货台账,对其进、销、存货数量进行比对,并由工商人员签章确认,杜绝掺杂使假行为;进货双方封存留样制,在购进散装食用油时报告工商机关实施现场监管,进销双方共同封存留取样品;进货批次检测制,对进入市场的散装食用油按批次进行检测,对不予配合的主体,由工商部门依法惩处。
三、主要成效
实行“五统一、六机制”监管模式,在监管方式上,实现了散装食用油的源头管控,强化了对散装食用油生产、销售双方的约束和管理,实现了监管重心的转移;在监管效率上,实现了不合格散装油的精确定位,可以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不合格散装食用油;在追溯机制上,实现了供应链条的全程掌控,工商部门可以对散装食用油流通的每个环节、每个时点、每个批次实现全程管控,实现了对不合格散装食用油的全程追溯监管。
(文章来源于——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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