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兴宁区工商暂扣213件问题食用油 |
2013-4-12 |
“QS”标识、配料表、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一应俱全,然而,对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编号进行查询,却发现“子虚乌有”。4月9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213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用油,予以暂扣。经清点,这批食用油涉案金额约5万元。
4月9日傍晚,南宁市兴宁区皂角村一仓库外,工人们正从一辆大货车上搬下一箱箱食用油。兴宁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此发现异样:这些食用油的外包装箱上,只标明“花生油”、“食用调和油”的字样,却没有打上商标、厂名厂址等信息。根据经验,这类“简洁”版包装的食用油很可能存在问题。
执法人员打开外包装箱发现,这批食用油标有“金龙油”、“金牌好日子”字样,分别有5升、4.5升、1.8升等6种规格。根据包装标签显示,该食用油产于佛山三水。在外包装标签“QS”标识下,生产许可证编码也引起执法人员怀疑:食用植物油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但现场部分食用油的类别编号却对不上。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对该产品“QS”认证情况进行查询,结果显示无记录;拨打标签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此外,执法人员查获的物流单显示,该批食用油从广东运出。货车司机拨打货主的手机,但直到执法人员离去,货主仍未出现。
因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涉嫌冒用“QS”认证标识,10日下午,这批共213件问题食用油被执法人员暂扣,涉案金额约5万元。
执法人员表示,这类问题食用油出现在中大型超市的可能性不大,多在农贸市场、小商店里出售。因为标签要素基本俱全,容易蒙蔽消费者,建议消费者购买食用油,最好到正规、能开具单据的商店或超市购买。若对食用油存疑,可将生产许可证编号输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进行初步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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