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标识就是一种承诺 |
2020-3-13 |
北京互联网法院日前发布涉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的通报显示,网络消费最容易出现的纠纷是因食品、药品标签标识瑕疵产生的纠纷。在该院受理的因网购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引起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质量纠纷中,有53%的案件涉及标签标识问题,这反映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向和重点,也释放出这样的信息:不管是生产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存在对商品标签标识的重要性认知不足的问题。
商品标签标识何以重要?从消费者角度看,标签标识是传达商品信息的重要载体,消费者通过标签标识可以了解商品内容,并根据自己的喜好作出购物选择。所以说,标签标识是实现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标签标识上的信息还为市场监管提供了依据,是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生产经营者角度看,基于商品标签标识所具有的信息载体及消费者权益实现功能,它就成为一种责任承诺,一旦在标签标识上出问题,其性质就不单单是一般的商业道德问题,而是要由法律裁定的诚信问题了。
事实上,我国关于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已经很完善,《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都有对标签标识的具体规定条款,对违反标签标识条款行为的处罚做出了相应规定。照理说,既然我国关于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已经有非常细化的规定,生产经营者照章办事应该不算难,但为什么现实中总有一些生产经营者犯糊涂、出问题呢?答案并不难找:很多情况下,它们不是犯糊涂,而是装糊涂。
现实中一些企业因装糊涂装过了头而受到处罚的案例有很多。比如,以前有许多食用油企业生产的调和油产品,喜欢在标签上注明“橄榄原香”“花生浓香”等字样,却并不注明橄榄油、花生油的添加量,这样做其实是在玩概念,制造噱头。这些调和油中加入的高端油量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加。这种行为被认定为在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了某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却未在配料中注明该配料的含量,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相关规定。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从2015年到2018年3年间,该网公示针对“橄榄××调和油”标签问题,各地法院要求厂商“退一赔十”的诉讼达682起。来自监管部门和打假者的压力日增,使得大多数食用油生产企业不敢再在标签标识问题上冒险,开始按规定公示产品配方,在产品标签中明示出各成分含量。
小小标签标识,内含大学问、大规矩。就消费者而言,于自身权益考虑,要重视;就生产经营者而言,于自家生存发展前景考虑,也必须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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